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)和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湘人社发〔2019〕1号)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,我区部分小学和幼儿园(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)公开招聘教师3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”的用人标准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5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6.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具体条件
具体条件详见附表。
(三)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的人员;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.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
5.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6.在读的非2024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;
7.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或暂缓注册的人员;
8.从业禁止人员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;
9.现役军人;
10.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计划及岗位
招聘计划31名,其中小学教师28名、幼儿园教师3名。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表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1.小学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
2.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
3.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
4.幼儿园教师连续任教经历证明
5.学分证明
6.学分要求相关说明
7.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说明
附件1-7.doc
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.xlsx
武陵区教育局
武陵区人社局
2024年6月17日